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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部分总则编
专题一 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原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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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献贵
心灵鸡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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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自然人
一、民事法律关系和非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(民法的调整对象)
(一)有关单位在从事管理活动时产生的社会关系
1. 原则
2.例外
(二)人自己的活动
(三)不能产生私法效果的人身关系
1. 恋爱关系(恋人关系)
2. 同居关系
3. 朋友关系
4. 网友关系
(四)不能产生私法效果的财产关系
1. 好意施惠
(1)邀请同看演出、比赛或承诺陪同旅游
(2)火车到站叫醒
(3)顺路投递邮件或顺便帮邻居清扫积雪
(4)无偿指路
(5)青年志愿者做帮工
(6)请客吃饭
①爽约
②极力或恶意劝酒,造成他人损害
③酒后照顾
(7)搭便车(搭顺风车)
①爽约
②驾车人单独过错
③驾车人和第三人共同过错
2. 戏谑行为
二、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
(一)民事主体
(二)民事内容
(三)民事客体